警專考試時間與應考資格
考試別 | 報名日期 | 初試日期 | 複試日期 | 報名方式 | |
警察專科學校 警員班39期招生 |
預計3月下旬 | 預計5月中旬 | 預計7月中旬 | 採網路報名 | |
最新國家考試年度計劃 | |||||
組別/科別 | 應考資格 | ||||
甲組 | 消防安全科 | 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女青年,年齡在25歲以下,品貌端正,體格健全,身家清白,無不良紀錄及嗜好。 2.高中職畢業或符合報考專科同等學力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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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防巡防科 | |||||
乙組 | 行政警察科 | ||||
【備註】 | 1.高中(職)二年級在學生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三、四年級在學生,均不得以同等學歷資格報考。 2.高中(職)休學學生,不得持「休學證明書」當作同等學歷資格報考。 3.五專、高中、高職應屆畢業生,得以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代替,或由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證明書,得暫准報考。 |
修業期間待遇福利
依據「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養成教育學生公費待遇及津貼辦法」規定,在校修業期間享公費待遇及津貼。公費待遇係指服裝費、主副食費、書籍費、平安保險費、見學費及實習費。津貼係指生活津貼,由警察專科學校規定編列預算核實發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