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電雇用人員/考試時間、應考資格
考試別 | 報名日期 | 考試日期 | 報名方式 |
台電新進雇用人員甄試 (電力技術、綜合行政人員) |
109.02.11-02.24 | 109.05.31 |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 |
最新國家考試年度計劃 | |||
等別 | 應考資格 | ||
電力技術人員 綜合行政人員 |
一、國籍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 二、性別:不拘。 三、年齡:不限(惟已屆65歲強制退休年齡者不予培訓進用)。 四、學歷: (一)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畢業。 高中(職)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、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、高級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及格、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或二專以上學校肄業,或具有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均准予報考。 (二)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試,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,暫准報名,惟於複試時須繳驗畢業證書,始合於報名資格規定。 五.體格標準: (一)報考各類別均須無不堪勞動或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。 (二)於複試時應通過指定之體能測驗與現場測試項目。 |
雇用與待遇
1.訓練期間待遇:課程及實習訓練期間,每月支給生活津貼23,000元,工作訓練期間比照評價5等1級支給待遇(目前為月支27,040元)。
2. 錄取人員於課程、實習及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者,始由本公司以新進雇用人員正式僱用,勞動條件依約辦理。
3.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6等1級薪給(目前為月支30,420元)。其後升遷悉依本公司「人員任僱調派施行細則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2. 錄取人員於課程、實習及工作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者,始由本公司以新進雇用人員正式僱用,勞動條件依約辦理。
3.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6等1級薪給(目前為月支30,420元)。其後升遷悉依本公司「人員任僱調派施行細則」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