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來水(台水)招考/評價人員考試時間
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,屬於不定期招考的特殊考試,主要視招考機關的用人需求提報招考的考試,所以考試日期不固定。
考試別 | 報名日期 | 考試日期 | 報名方式 | |
自來水評價職位人員 | 依考試單位公告 | 第一試:依考試單位公告 第二試:依考試單位公告 |
一律採網路報名作業 | |
最新國家考試年度計劃 | ||||
台水評價人員/類科 | 應考資格 | |||
技術士操作類 | 1.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以上畢業、高中(職)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、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,或具有同等學力者。 2.第二試應先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口試。 3.需能接受3班輪班制工作(含夜間操作輪班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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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運士業務類 | 1.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以上畢業、高中(職)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、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,或具有同等學力者。 | |||
營運士 業務類 |
抄表人員 | 1.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以上畢業、高中(職)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、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,或具有同等學力者。 2.第二試應先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口試。 3.需具汽車或機車駕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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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人員 | 1.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以上畢業、高中(職)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、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,或具有同等學力者。 | |||
營運士行政類 | 1.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(職)以上畢業、高中(職)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、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,或具有同等學力者。 |
共同資格條件
(一)國籍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
(二)性別:不拘。
(三)年齡:不限。
(四)學歷: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並符合各甄試類別所訂之學歷科系者,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。
2.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,其科別符合甄試類別所訂之學歷科系者。
3.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試,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(學位)證書者,暫准報名,惟於複試時須繳驗畢業(學位)證書正本,始合於報名資格規定。
(五)體格:
報考各類別均須無心臟病(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)、精神疾病(不能處理日常事務,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,或有傷害行為者)、法定傳染病(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)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。
(二)性別:不拘。
(三)年齡:不限。
(四)學歷: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並符合各甄試類別所訂之學歷科系者,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。
2.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,其科別符合甄試類別所訂之學歷科系者。
3.應屆畢業生報考本甄試,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(學位)證書者,暫准報名,惟於複試時須繳驗畢業(學位)證書正本,始合於報名資格規定。
(五)體格:
報考各類別均須無心臟病(無法勝任日常工作者)、精神疾病(不能處理日常事務,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,或有傷害行為者)、法定傳染病(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)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。
錄取、進用及薪資
1.錄取人員到職後須經6個月實習或試用。實習或試用期間分階段辦理考核,任一階段考核不及格或有品行欠佳、工作適應不良及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,得隨時停止實習或試用,且不得請求任何遣散費或旅費。實習或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,始具有所分發機構人員派用資格。
2.人員到職後起薪及晉薪依各所分發之公司規定辦理,目前各機構起薪約為新台幣35,000元至38,000元間。
2.人員到職後起薪及晉薪依各所分發之公司規定辦理,目前各機構起薪約為新台幣35,000元至38,000元間。